📍 行政院 4 月宣布納管 8 家虛擬通貨業者,順應國際趨勢落實反洗錢,計畫逐步推動交易實名制。財政部表示,若未來採實名制,交易相關所得應比照一般銀行金融商品履行課稅義務,申報個人財產交易所得稅。
在這次臺灣疫情的爆發,也讓企業間再次檢視對於數位轉型和防疫解決方案是否有確實落實。在臺灣金管會上週針對虛擬通貨劃入洗錢防制子法草案召開公聽會,民間業者普遍反應法案預計 7 月 1 日上路過於倉促。因此經溝通後金管會擬延後時程,除了將會擴大反洗錢範圍外,財政部也發聲,若未來採實名制,可能將虛擬通貨交易納入課稅範圍。
在上一篇新聞報導中,我們提到這項法案將預計在7月1日上路,但是否因為疫情又有變化呢!

行政院 4 月宣布納管 8 家虛擬通貨業者,順應國際趨勢落實反洗錢,計畫逐步推動交易實名制。財政部表示,若未來採實名制,交易相關所得應比照一般銀行金融商品履行課稅義務,申報個人財產交易所得稅。
財政部指出,台灣雖有虛擬通貨課稅制度,可由於交易平台並未全面施行實名制,國稅局查找課稅對象不易,除非平台自行查核或主管機關發函要求獲取資料,否則在現有環境下,難以完全掌握虛擬通貨交易所得情況。
不過,行政院在今年 4 月依洗錢防制法正式劃定了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之範圍,預計 7 月 1 日生效,並接著宣布第一波列管名單,要求現代財富科技(Maicoin)、塞席爾商共識科技(Joyso)和數寶(Subo)、王牌交易所(Ace)….等 8 家業者依法落實 KYC/AML。
行政院命令主要依據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(FATF)2019 年公布的指導方針,虛擬通貨業者必須依法執行確認客戶身分、記錄保存、可疑交易申報等反洗錢措施,違者最高可罰 1,000 萬元。金管會更強調,未來將進一步落實交易實名制。
根據上週公聽會結束,因業者普遍反應執行尚需時間準備,據銀行局官員說法,法案實際上路時間還要視業者意見再做調整。